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被永恒地定格在每年的12月13日。这一日子的设立并非偶然,背后蕴含着深厚的立法背景、历史背景和纪念活动。
立法背景方面,2014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一立法的初衷,既是为了铭记那段苦难的历史,悼念遇难同胞,更是为了传递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决心。
说起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无不让人痛彻心扉。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随即开始了长达六周的大屠杀。在那段时间里,平均每12秒就有一人丧生,最终导致了超过30万同胞遇难的惨痛结局。这一事件不仅是中国人民的悲痛记忆,更是人类文明史上最黑暗、最残忍的暴行之一。
每年的12月13日,我们都会举行隆重的国家公祭仪式,以纪念那些死难的同胞。仪式通常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其中幸存者的见证是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南京大屠杀登记在册的幸存者仅剩32人,这也更加凸显出铭记历史的重要性。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还与联合国“国际大屠杀纪念日”(1月27日)等共同构成了全球反战、珍爱和平的纪念体系。
这一公祭日不仅是中华民族那段苦难的记忆延续,更是对侵略战争的深刻警示和对人类尊严的坚定捍卫。它提醒我们,历史是残酷的,我们不能忘记过去的痛苦,更不能让悲剧重演。这一公祭日也是传递和平理念、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载体。让我们共同铭记这段历史,共同珍爱和平,共同为人类的未来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