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华仔)于13日凭借《门徒》荣获金像奖最佳男配角,一场拍摄往事再次引起公众关注。回溯至1997年,华仔在台湾参与电影《情义之西西里岛》的拍摄时,一场直升机跳跃的戏份中,不慎接触到驾驶舱的操纵杆。
这一轻微触碰,导致直升机旋翼角度瞬间变化,下沉倾斜,并打中了现场的聚光灯布幔,造成了设备的损坏。士林地院最近作出判决,要求华仔赔偿德安航空公司510余万元。
这起事件已经纠缠了八年之久,而那架直升机已在澎湖不幸失事坠毁。出庭作证的直升机机长证实,他曾明确告知华仔不要触碰驾驶杆,但在拍摄过程中,华仔屁股不慎碰到操纵杆,导致了意外发生。期间,德安航空的律师曾申请传唤华仔来台作证,但经过法官对其他证据的审查,认为已足够清晰,因此华仔并未出庭。
这架直升机是由永盛娱乐制作公司与麦当雄制作公司的代理人王重正共同向德安航空承租。法官认为,永盛娱乐及王重正也未能尽到妥善保管的责任,如果他们愿意代替华仔赔偿也是可以的。
永盛娱乐为中国星电影公司前身,其发言人李小姐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感到不满,将提起上诉。她表示:“在拍摄这场戏时,我们聘请了直升机出租公司的人员进行指导,华仔在直升机上都是按照指导意思行动,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要我们赔偿。”而华仔则透过助理表示不对此事件作出回应。
如今,这起旧事再次被提及,引发了公众对于责任与赔偿的深入讨论。华仔的演艺生涯无疑再次面临挑战与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