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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吉的若干种造葬权变法

编辑:办公室风水 2025-05-19 20:27 浏览: 来源:www.hndggw.com

重述择吉之法与若干造葬权变之论

在古老的文献《通书》中,有关于修造工程的择吉原则。它强调了在启动任何修建工程时,必须考虑年命、方向以及年月之利。只有当这些因素都显示吉利时,才能启动工程以获取好运。但现实往往复杂多变,当方向不利但又必须进行工程时,书中给出了一个巧妙的解决方案迁居法。通过改变居住的位置,从新的视角看待工程方向,使原本不利的方位变得有利。例如,如果年命适宜建造在西方而不适宜在东方,那么可以选择迁居到东方,然后从那里开始工程,这样原本不利的东方也就变得有利了。这种灵活变通的方式体现了择吉之法的智慧与实用性。

关于作方的选择,如果工程只在一个方位进行,选择相对容易。但当涉及多个方位,吉凶并存时,应在吉宫开始动工,即使这样连及不利之宫也无妨。有时候,虽然修造的年月日都是吉日,但准备并不充分,这时可以选择应吉时稍微开始动工,之后再全面展开。工程完成后,要确保归于有福之地。

在选择取土方道时,如果远离工程地点百步之外,肉眼无法看到的地方,可以不考虑方位神煞的影响。某些特定的方位如太岁、三煞、官符、大小月建等地方应避免取土。对于清明前后的墓场修缮,已经埋葬的墓地在清明寒食期间进行加土、种树、修建祭台等活动,不受山向和年月日时的限制。

在竖造宅舍方面,大寒五日后选择日子拆屋修选,赶在立春节前完成工程,这种方式称为“岁官交承”。此时并不忌讳开山立向的年月和凶神。但如果已经过立春,年月凶神方位已确定,则需谨慎选择。如果方位没有凶神,那么修作无妨。对于安葬事宜,在大寒五日后至立春前之间选择日子破土安葬,也不忌讳开山立向及年月的凶煞。但必须在立春前谢墓或在次年清明节加土谢墓。至于凶葬法,在人初死的三天或一旬之内选择日子安葬,不受神煞方位的影响。这些丰富的择吉方法和造葬权变之论体现了古代文化的智慧和对生活的深刻洞察。它们不仅仅是关于吉凶的选择,更是对生活的一种尊重和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