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红色一直是一种深受喜爱的颜色,它不仅是传统婚礼上的主题色,代表着喜庆和活力,还象征着尊贵和至高无上的权利。在中国民族的文化中,红色被视为图腾色,承载了我们对血液的敬畏。从《明史舆服制》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红色在服饰和旗帜上的重要地位。
尽管红色如此受欢迎,但在某些特定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下,红色却是一种忌讳的颜色。在古代,皇帝们用红色来书写东西,如批阅奏折和丹书铁券,这是一种尊贵的象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封建王朝的阶级分明,除了皇帝,其他人严禁使用红色书写,否则会被视为谋逆。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明代,红色在特殊情况下才被允许使用。
红色书写逐渐成为一种禁忌。除了皇帝们使用红色写东西,古代的衙门也会用到红色。在过去,要被处以死刑的犯人,处决时都是用鸡血做墨,写上他的名字。在很多情况下,人们认为使用红色来书写名字是不吉利的,因为红色写下的名字在古代都是要处以死刑的人。
在一些大家族中,如果一个族人出生,会在族谱中留下一笔不写,等到此人故去之后,再用红色的补全名字,表示此人已经离世。至于为何不能书写书信,除了人们对于红色书写名字的忌讳,还因为红色的书信包含绝交之意,以及一定的赴死之心。古人在极端冤屈愤怒的情况下,会写,那惨淡的红色令人头皮发麻。
在我国道教中,用朱砂黄纸画符有驱邪镇妖的作用。后来这一传统衍生到民间信仰中,朱砂和红色也带有祈福之意。但在古代官府中,红颜色的笔多用于记录犯人的名字和籍贯,斩首犯人更不必说。即使在现在,处理极刑犯时也用大红的“×”,表示犯人即将被执行枪决。因此多种原因使老百姓约定俗成了不用红色来写名字和书信的传统。这一民俗已经深入人心并被长期遵循。文字工作者和领导干部在特定场合之外不能随意使用红笔签批。除了特定的场合如记录死刑犯的情况、写墓碑、医生取消医嘱和财会人员记录赤字等特殊情况外,用红笔写字被视为攻击性强和不尊重人的表现。